违法担责!非法捕鱼者自购鱼苗增殖放流
2022-11-28 16:22:13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谭力彰 | 作者:李智         

增殖放流现场。

新湘乡客户端11月28日讯(通讯员:李智)近日,在市公安局泉塘派出所民警和泉塘镇农村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涉嫌非法捕捞的刘某某将自费购买的价值2000元的鱼苗投放到涟水河泉塘镇石狮江村河段中,以实际行动修复渔业生态环境。

11月21日,嫌疑人刘某某携带电捕鱼工具至涟水河泉塘镇上湖村河段实施电捕鱼,被泉塘派出所巡河民警当场查获,并收缴捕鱼工具、鱼获若干。

经讯问,刘某某对其在禁捕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出深刻检讨,并主动出资放流鱼苗偿还“生态债”。“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今天买点鱼苗来放流,希望用我的实际行动补救之前的错误,以后再也不会去非法捕鱼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懊悔地说。目前,刘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增殖放流现场。

增殖放流在水质净化、水域生态修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的重要方式。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不仅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也对非法捕捞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彰显了公安严厉打击、依法严惩非法捕捞、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决心和成果。

责编:谭力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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